仿牌、假冒或未经许可使用他人商标的货物,不应按普通货安排;ABF说明进口和销售假冒商品违法,涉权货物可能被扣押。正品品牌货也要核对采购来源、品牌与型号、澳洲商标状态、进口用途和授权链,资料不足时先暂停,不用模糊品名送仓。
先把品牌货分成三类
| 货物情形 | 审核重点 | 处理方向 |
|---|---|---|
| 可证明来源的正品 | 发票、卖方、型号、用途和进口人 | 继续做运输及进口审核 |
| 真伪或授权待证 | 供应链凭证、商标状态、权利边界 | 暂停送仓,补证后再判断 |
| 仿牌或假冒 | 涉嫌商标或版权侵权 | 不按普通货承接,避免进口风险 |
“有品牌标志”不等于假货,“供应商说是原单”也不等于真品。物流预审不能替权利人或ABF判定侵权。
为什么仿牌不能改写成普通品名
ABF的在线购物指引说明,进口和销售假冒商品违法并可能导致起诉;其“Can you bring it in”查询把假冒设计师或品牌商品列为不允许带入的类别,并提示货物可能被没收。澳洲《Trade Marks Act 1995》第13部分设置了涉嫌侵犯已通知商标货物的边境扣押机制。
把带标商品写成“衣服”“配件”或“样品”,不会改变实物上的标志和法律属性,反而造成申报资料与实物不一致。品名应写到可识别的商品类型,并如实列出品牌、型号、数量和用途。
正品、授权经销与平行进口要分开
真正由品牌方或受控供应链生产的正品,与擅自仿制的商品不同;但“正品”也不自动回答进口和后续销售是否满足全部商标、合同、标签或产品合规要求。平行进口存在专门法律边界,不能简单归为“有授权书才合法”或“买到正品就一定可商用”。
授权书、经销协议、采购发票和付款记录可以支持事实核对,但应对应具体品牌、产品、地区、主体和有效期。涉及商业销售或争议时,由澳洲进口人咨询商标律师或持牌报关代理。
发货前准备这套证据清单
- 准确中英文品名、品牌、型号或SKU
- 商品和外包装六面照片、标签及序列号
- 采购发票、订单、付款记录和供应商主体
- 品牌授权、经销或许可文件(如声称适用)
- 授权主体、地区、产品范围与有效期
- 进口人、个人自用或商业销售用途
- 澳洲商标检索结果及对应商品类别
- 数量、价值、原产地与运输方式
按这五步做预审
- 固定实物照片、品牌、型号和采购凭证。
- 用IP Australia官方检索确认相关澳洲商标记录。
- 核对卖方与授权链能否对应这批具体商品。
- 由进口人判断个人或商业用途、申报和产品合规。
- 资料一致且实际渠道书面接受后再送仓;变化时重审。
物流审核与法律判断不是一回事
渠道愿意收货,不代表澳洲进口或销售合法;一张授权图片也不代表覆盖本次商品和地区。正品没有传统授权书也不必然是假货。本文只提供资料准备和停止线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
相关问题
正品品牌货一定要有品牌授权书才能寄澳洲吗?
不能一概而论。正品、平行进口、授权经销和商业用途的法律判断不同;授权书、采购发票与供应链凭证可支持审核,但不能由物流公司代替权利人或法律顾问下结论。
把仿牌写成普通衣服或配件可以发吗?
不可以。品名、品牌、型号、数量和实物必须一致。ABF说明进口和销售假冒商品违法,部分货物可能被扣押;模糊申报还会增加退件、查验和处罚风险。
只有一件自用仿牌就没有风险吗?
不能这样判断。ABF公开指引把假冒名牌商品列为不应带入或进口的货物,并说明可能没收、起诉或产生经济处罚;用途和数量须由主管部门按实际情况判断。
澳洲官方来源与复核日期
- ABF:Buying online — 假冒与盗版商品的进口、销售和扣押风险。
- ABF:Requirements to import goods — 知识产权边境措施与Notice of Objection。
- ABF:Fake designer goods查询 — 假冒品牌商品类别与处罚提示。
- IP Australia:Australian Trade Mark Search — 澳洲注册及申请中商标检索。
- Federal Register of Legislation:Trade Marks Act 1995 — 商标侵权、进口边境措施及相关罪名。
以上页面于2026年8月9日按品牌商品、假冒商品、个人与商业进口场景复核。具体商标、授权和进口条件会因商品、权利人、用途及证据变化,发运日仍须重查。
